鑒于2023年度全省職工養老保險、工傷保險、失業保險繳費基數基準值和待遇計發基數尚未公布,為方便參保單位和個人及時繳納社保費,辦理待遇計發,經研究,現就2023年度繳費和待遇計發有關問題通告如下:
一、2023年度繳費基數基準值、待遇計發基數確定前,暫按以下規定辦理有關業務
(一)職工基本養老保險、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暫定繳費基數基準值為6575元/月(在2022年基準值基礎上按10%的增幅增長),職工個人繳費基數暫據此保底封頂。用人單位應按規定正常申報2023年度職工個人繳費工資、繳納社會保險費;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、靈活就業人員(以下簡稱個繳人員)可在3945元/月和19725元/月之間選擇任一整數為基數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(含個繳人員補繳2022年度的養老保險費),也可待基準值發布后繳納;按政策規定已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國有農墾企業(包括撤場建區、管理區、鄉鎮的原國有農墾企業)及其從事農業生產的職工申報2023年度職工個人養老保險繳費工資、繳納養老保險費,也可待基準值發布后進行。
(二)需辦理停保、轉出的,應當繳費的期間應申報、繳費。可以領取待遇的,應當辦理待遇領取手續,辦理領取待遇手續前,應當繳費的期間應申報、繳費。
(三)2023年職工養老保險養老金暫以2022年度養老金計發基數(7132元/月),按2023年度暫定繳費基數基準值計算指數,預核并預發。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2023年死亡人員喪葬補助費、撫恤金,在2023年度全省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公布后再核定、計發。
(四)2023年計發工傷保險待遇涉及上年度統籌地區職工月平均工資的,暫按2022年度工傷保險待遇核定基數核發相關待遇。
二、2023年度繳費基數基準值、待遇計發基數確定后,及時進行繳費結算、繳費和待遇核定、結算,并按以下規定處理相關問題
(一)已繳費的職工養老保險個繳人員,已繳費月份繳費基數不再變動。如繳費工資指數小于0.6或者大于3的,且本人愿意,可在2023年底前按當期繳費基數調整至0.6或3(退費、補差),逾期不再調整。不調整的,按個人實際繳費工資指數計算(大于3的,按封頂指數計算,實際繳費基數的8%計入個人賬戶)。
(二)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參保單位在職職工個人此前的繳費基數,按2023年度繳費基數基準值統一進行調整,并按調整后的基數結算已繳的社會保險費(退費、補差)。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工資指數也按公布后的繳費基數基準值計算。
(三)已停保、轉出、辦理待遇領取手續的,繳費基數(工資)不再調整、繳費不再結算。職工養老保險已停保、辦理待遇領取手續的,繳費工資指數按公布后的繳費基數基準值計算。
(四)養老保險和工傷保險已預核和預發待遇的,統一重新核定后,按新的標準發放或結算,并補足或扣回與此前預發的差額。
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
2022年12月30日
來源: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官網